很多人喊接受海外悬赏,杀害徽剑的赵冰是汉奸,但法律给的答案,可能让你不舒服
PG电子带来本期体育资讯:
徽剑案二审维持死缓,评论区几乎一边倒地喊主犯赵冰"汉奸"。
我理解这股情绪。
一个拿境外黑恶势力悬赏、在本国土地上把替国人挡刀的反诈博主虐杀的人,用"汉奸"去形容,确实戳中了很多人的痛处。
但作为一个长期观察这类案件的人,我觉得这件事里,比给他贴标签更值得讨论的,是两个被情绪盖过的事实: 第一,法律和道义,在这里是分开算的。
第二,一个替国人发声的人,身后为什么连一个能替他喊冤的亲人都没有。
先说第一个。
很多人没注意到一个细节:赵冰拿的是境外电诈集团的百万悬赏,指令从境外来,酬金从境外来,唯独鲜血洒在本国的土地上。
法院生效裁定也明确写了,本案是"境外电诈势力针对民间反诈人士实施的报复性犯罪"。
单看这个事实框架,"为境外势力杀害本国同胞",确实和"汉奸"这个词的核心特征同构——区别只是昔日的汉奸投靠敌国,赵冰投靠的是一个开在境外的犯罪帝国。
但必须泼一盆冷水: 我国刑法里,根本没有"汉奸罪"。
最接近的是背叛国家罪,门槛是"危害国家主权、领土完整和安全",而境外电诈集团在法律上只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,不是"敌对势力"。
所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定罪、判死缓,是依法来的,不是"和稀泥"。
这不是我替谁辩护。
而是这条线画得很清楚:你可以从道义上把他钉在耻辱柱上,但法律定性是法院的职权,舆论不能越俎代庖,更不能以舆论加刑。
把"汉奸"从道德评价变成法律指控,反而模糊了真正该追的责——那个至今没归案、在境外悬赏百万元的"少校"。
链子攥在境外,刀口朝向同胞 再说第二个,也是我觉得整件事里最凉的部分。
吴恺父母早逝,无妻无子无兄弟姐妹。
他失联的那段日子,没有家属发现异常,没人报案;
犯罪团伙还散播"他因敲诈被抓"的谣言,连朋友都信了。
直到快过年,警方才辗转找到他老家的旁系亲属。
更刺骨的是后面:一审时,被告方通过赵冰母亲筹了 50 万,找到吴恺父母收养的儿子一家,由其子出了份谅解书。
这两位,本来就不算刑诉法上的近亲属;
据家属对媒体说,当时是"两个彪形大汉堵到家"才签的。
好在两级法院都没采纳这份谅解。
可正是因为没有法定近亲属,一审后没人能向检察院请求抗诉,二审后也没人能以家属身份申诉。
被害方的救济程序,从起点就关上了。
一个没有至亲的举报者,杀了他,没人喊冤;
吓一吓旁系,还能拿到一纸"谅解"。
这不只是吴恺一个人的悲剧,是悬在每一个愿意站出来的人头上的问号:当境外黑产算准了你的孤独,谁来替你撑住?
这也是我不太愿意用"汉奸"这一个词草草收尾的原因。
标签很爽,但它盖不住结构性的问题——我们的举报人保护、强制报案联动、跨境追责,还有太多空当。
为众人抱薪者(AI 生成) 说回"烈士"。
吴恺没编制、没保护,仅凭一支笔独自向跨境黑产宣战。
法定程序上,烈士评定有严格流程,目前没有官方就他发布公告;
但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留着"情节特别突出、堪为楷模"的兜底,申报主体也包括事件发生地的组织、公民。
法律意义上的认定,交给有权机关;
但在很多人心里,这座碑不需要谁来批准——他早已是那个时代该被记住的那一种人。
徽剑案留下的,不该只是一句愤怒。
把"少校"们缉拿归案、把境外产业链连根拔起,让下一个举报者不必独自走向黑暗,才是比贴标签更实在的告慰。
你觉得,赵冰该不该被称为"汉奸"?
法律和道义的这道裂痕,你站哪边?
欢迎在评论区聊聊。
注:本文以评论视角写作,信息来自公开二审裁定书、公安部通报与官方媒体报道;
文中"汉奸"讨论属道义层面评价,不构成罪名指认,赵冰的罪与刑以生效裁判为准。
特别
关注PG电子,了解更多体育资讯。
分享这篇内容
如果这篇内容对您有帮助,欢迎分享给需要的伙伴。



